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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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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及家属区各住户:

按照新乡市安排部署,市政府将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重点以人居环境整治为核心,实施“五清、五拆、五治”专项行动。为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创建“文明、美丽、平安、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1.校内所有室外公共区域。

2.校内各建筑物顶层及楼内走廊、楼梯间、地下室等公共通道。

二、整治重点

1.校内道路清扫不彻底、浮尘多等。

2.户外地面(含东校区实验田)裸露黄土,无植被覆盖,未采取防尘措施等。

3.校内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桶未加盖、清洗不及时等。

4.在户外公共区域乱丢垃圾、乱堆杂物、乱搭乱建等。

5.在建筑物顶层堆放垃圾和废旧物品等,以及种植蔬菜、乱搭乱建等。

6.在楼内走廊、楼梯间、地下室通道、楼门外、校园绿地内堆积存放废旧物品和杂物等。

7.私自损毁、圈占公共绿地自行种菜或他用。

8.商户占道经营或店外经营,店铺门口及周边环境脏乱差等。

9.工程施工未履行审批手续,未采取安全防护和防尘措施,施工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等。

10.各类车辆乱停乱放,僵尸车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家属等人员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宣传、教育和管理,积极营造“人人有责、全员参与、以身作则、自觉践行”的良好氛围。

2.各单位要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及家属,尽快清理在校园绿化区域内种植的农作物和蔬菜等,及时拆除私自搭建的棚架围栏。

3.2026年8月15日以后,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清理处置,并常态化检查、动态清理。对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6年7月30日

(撰稿/曲东旭 初审/雷晓隆 复审/石晓红 终审/成继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