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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独生子女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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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我校持有独生子女证,且独生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教工,请于11月18——22日携带独生子女证及工资卡到校医院健康教育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校医院606房间)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的相关手续。

校医院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