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河南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工作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学〔2026〕61 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集体、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承办单位:园艺园林学院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河南省“学工先锋”集体: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学校内设二级机构(如职能处室、二级学院/书院等)、基层学生工作团体(如工作室、工作团队等)。
(二)河南省“学工先锋”个人: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如学生事务相关行政人员、二级学院(书院)党团组织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育人导师等。
各单位最多推荐1个候选集体、1名候选个人。学校最终将推荐1个候选集体、1名候选个人参加省级评选。
三、推荐条件
(一)河南省“学工先锋”集体
1.政治信仰坚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师德师风教育,把政治引领融入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各环节,确保学生工作政治方向正确。
2.业务成效显著。学生工作队伍配置完备、业务能力精湛,配套保障体系健全,基础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规范闭环。抓实学生教育引导,推动理想信念、品德修养、法治观念、校规校纪教育等工作落地见效、走深走实。规范推进学生组织建设,党团组织、班级、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管理质效持续提升。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安全、资助、宿舍、学籍、奖惩等日常管理服务精准落实,学风学纪建设、就业创业指导、校园文化活动等工作亮点鲜明,形成可复制、有特色的工作方法和实践经验。近三年,学生工作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3.育人实效突出。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培养,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校风学风纯正、班风班貌优良,常态化开展学术讲座、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等育人活动,学生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强化思想引领、学业指导、生活关爱、就业帮扶,保障学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畅通学生诉求渠道,健全接诉即办机制,及时回应学生急难愁盼,学生获得感与幸福感持续增强。近三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良好,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4.作风严谨务实。集体作风严谨、务实高效,成员之间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凝聚力和战斗力突出。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主动为学生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严格践行一线工作法,常态化深入课堂、宿舍、社团等学生一线,精准掌握学生情况、倾听学生诉求,工作实绩扎实,赢得全体师生广泛认可。近三年,集体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成员无违反师德师风及违规违纪行为。
(二)河南省“学工先锋”个人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将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育人全过程,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教育家精神铸魂育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热爱学生工作。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积极履行育人职责。建立常态化学生谈心谈话机制,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了解实际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精准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在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上取得较好效果,深受学生爱戴,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业务能力突出。熟练掌握学生工作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具备较强的解决学生工作实际问题和复杂问题的能力。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学生工作任务,在学生教育引导、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既能精准解决学生个体问题,又能推动完善学生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工作实绩扎实,深受学生认可、口碑良好。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相关奖励或荣誉。
4.师德师风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乐于奉献。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注重团队协作,与同事团结友爱,协作配合良好。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近三年,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要求和违规违纪行为。
5.其他条件。参与推选时,须在校从事学生工作满3年(含3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与推选的,须任现职满3年。已获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个人、“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全国及全省最美高校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等称号的不再推荐。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优先推荐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深耕育人岗位、实绩突出的学生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四、选树评议安排
(一)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原则,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材料报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数量,认真开展推荐工作和组织公示,确保其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内容完整,突出工作实绩与特色亮点。申报表(见附件)及研究成果、获奖证明、媒体报道等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园艺园林学院团委办公室(实验楼B1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yyltw@163.com(发送时#改为@)。
(三)评审推荐。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省级评选。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依据评选条件制定评审办法,组织专家开展网络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等,综合确定“高校学工先锋”名单。
(五)发文公布。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对评审确定的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予以确认公布,并颁发证书。
五、表彰奖励
为激励先进、树立标杆,学校对获评河南省“学工先锋”先进集体的,给予获奖集体10,000元工作经费支持;对获评河南省“学工先锋”先进个人的,给予5000元项目经费奖励。同时,获奖集体与个人在学生工作评优评先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重点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河南省“高校学工先锋”是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在全省教育行业选树命名的重大典型,是全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典型中的榜样代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切实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质量。各单位要按照“谁推荐、 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严把结果关,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可靠、推荐工作公平公正。
(三)强化宣传推广,发挥示范效应。各单位要以评选推荐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展现学生工作队伍主动作为、勇于探索的良好形象,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刘璐张华永
联系电话:0373-3040684,0373—3693015
附件1:河南省“学工先锋”集体申请表
附件2:河南省“学工先锋”个人申请表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园艺园林学院
2026年4月9日
(初审/张华永 复审/冯岩 终审/郭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