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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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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见附件1)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6 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5〕6 号)(见附件2),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审核、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按照河南省最新文件要求,2026年我校参加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备案的专业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获批时间

招生时间

负责学院

1

智慧农业

090112T

2024

2025

农学院

2

应用生物科学

090109T

2024

2025

植物保护与环境学院

3

能源化学

070305T

2024

2025

化学化工学院

4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090106

2024

2025

园艺园林学院

5

智能视觉工程

080721T

2024

2025

信息工程学院

二、审核程序

1.学院开展自评。

(1)材料填报。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按《河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的要求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4),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专家论证。各学院按照《河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专业领域同行专家及教育教学管理专家评审会。

2.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教务处将各专业的申报材料、专家论证意见及评审结果提交河南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投票表决。

3.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学位评定委员会将表决结果报送学校党委进行研究。

4.公示。教务处将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专家论证结果、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结果进行公示。

5.上报省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根据省学位办相关安排上报备案。

6.省学位办组织专家对学校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省学位委员会,省学位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三、提交材料要求

2025年12月17日前,请相关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报送至教务处学籍学位科(纸质版一式八份)。

附件: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

2.《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3.河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4.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