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处 > 正文

首页

关于对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0
访问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6〕205号)要求,现将我校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入选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教师。

二、考核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个人自查

1.考核对象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和《成果汇总表》(附件1-2),各一式两份,并提供支撑材料。

(1)表格内所填业绩为考核对象在培养期间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

(2)所填业绩的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带封面、目录、页码)。其中外文论文、专著请同时报送论文中文版摘要、论著前言或简介,并附《成果关联性自评与专家认定表》(附件3),逐项说明每项成果与资助项目的关系,经学院负责人和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

2.考核答辩用PPT

主要汇报培养期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是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预期目标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材料审核

1.考核对象所在学院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科研成果等情况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并签字盖章。

2.考核对象所在学院和教务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审核考核对象提供的成果,在《成果关联性自评与专家认定表》中填写认定意见。

(三)材料提交

各相关学院于8月28日中午12点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6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答辩用PPT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核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

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经教育厅审核后,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联 系 人:张向乐王涛

联系电话:3040342

联系邮箱:hnkjxybgb#163.com(使用时将“#”替换为“@”)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成果汇总表

3.成果关联性自评与专家认定表

人事处

2026年8月10日

(撰稿/王涛 初审/卢璐洁 复审/张向乐 终审/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