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深化大学生宪法法治教育,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就我校举办第十一届大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普及法治知识,切实提升青年学生宪法法治素养,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筑牢法治根基。
二、学习宣传重点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青年学生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加强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以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契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宣传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深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加强与青年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立足青年学生学习生活实际,以民法典为重点,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权利义务观念,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尊重他人合法权利,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6年6月至12月
(二)组织实施
主办单位: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学生处(党
委学生工作部)、文法学院等
(三)参与对象
全校师生
(四)活动内容
1.法治素养能力大赛
举办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参赛学生结合学习生活实例解读宪法热点、剖析法治典型案例,分享学法感悟,学校将择优选拔学生参加省级法治素养能力大赛。(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 校团委)
2.“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
各学院组织开展“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作品须采用图文组合形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学校将择优推送至青少年普法网展示。(责任单位:学生处)
3.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
各学院要广泛组织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优秀作品将通过青少年普法网展示,使宪法精神深入青年学生心中。(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4.法治专题报告活动
邀请法学专家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青年法治素养、校园安全、网络法治等内容进行讲解,引导师生树立正确法治观念。(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
5.大学生法治宣讲活动
依托大学生法治宣讲团,聚焦大学生群体常见的法律问题,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年学生法律素养与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校团委)
6.法治情景剧比赛活动
举办法治情景剧比赛活动,组织学生自主编排并演绎校园普法故事,借助生动鲜活的舞台表演普及法律常识,实现寓教于乐。(责任单位:文法学院)
7.庭审观摩活动
开展巡回法庭进校园、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展现真实庭审过程,让学生沉浸式感受司法现场,明晰审判程序,切实提升法律实操认知与法治思辨能力。(责任单位:文法学院)
8.趣味普法活动
依托法治飞行棋、法治谐音梗、法治猜谜等互动游戏开展沉浸式普法,将法律知识融入趣味游戏,让学生在游戏中学法懂法,提升学法积极性。(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校团委)
9.法治书籍赠送活动
通过向师生免费发放《习近平法治文选》《校园普法手册》等法治书籍读物,引导师生主动研读法律知识,以实物载体拓宽学法渠道,切实营造校园学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
10.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12月上旬,教育部将举办第十三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全国总决赛颁奖仪式及优秀作品展示活动,学校将组织学生观看直播参与。(责任单位:校团委)
四、活动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法治教育宣传活动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广泛动员师生主动参与,全程抓好组织实施,保障各项普法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实效
各单位要立足校园法治教育宣传实际,结合模拟法庭、情景剧、故事征集等特色活动丰富普法形式,贴合师生认知特点开展宣传,提升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与实效性。学校将对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
(三)营造浓厚氛围,规范资料报送
各单位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环境,并于12月7日前,将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报送至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msk#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联系人:樊亚平 联系电话:3040900
附件:“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相关要求
校长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
(撰稿/樊亚平 初审/雷晓隆 复审/石晓红 终审/成继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