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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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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2026年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促进职称评审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职称评审工作严肃性,筑牢师德师风第一道防线,营造全校风清气正的科研学术生态,现就2026年职称评审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纪律教育。各二级党组织、全校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监管教育责任,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正确人才评价导向,认真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条件、程序与纪律规定,坚决抵制“唯论文、唯资历”倾向与人情干扰;严禁二级学院在推荐条件中“依人画像”、量身设置限制性条款,不得擅自增设门槛、放宽标准。基层推荐小组必须全程公开业绩材料、民主评议过程,推荐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从严规范交往,严防利益输送。严禁参评人员向二级学院、职能部门领导及评审专家递送评审简表、个人材料,严禁当面打招呼、托人说情;严禁以线下宴请、线上转账、微信红包、电子购物卡、充值券、快递礼品等隐蔽方式,向评委、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输送利益,严禁以“咨询费”“版面赞助”等名义变相送礼。严禁领导干部、评审专家私自接收申报人递交的补充材料;严禁接受参评人员宴请、收受任何礼品礼金与有价证券。

3.恪守诚信底线,严打学术不端。职称申报人员必须签署《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对学历学位、任职资历、论文论著、项目奖项、教学工作量、育人业绩等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伪造证书、证明材料,严禁编造科研数据、教学业绩;严禁找人代写论文、委托第三方代发文章、买卖版面,严禁利用AI生成成果冒充原创、剽窃或抄袭他人学术成果。凡查实存在材料造假、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已取得职称资格的,依规撤销其职称资格。

4.严格审核把关,落实监管责任。各基层推荐小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等相关单位要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对评审推荐环节出现审核失职、把关不严,严重影响评审公平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责任;出现信访舆情与不稳定问题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5.严守评审规矩,杜绝游说拉票。全校教职工不得以同事、师生、老乡等名义,替申报人游说、打招呼、拉票;严禁评委之间相互串通,打人情分、关系分,压制不同学术意见。评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存在亲属关系等利害冲突的,主动申请回避;严格保守评审秘密,严禁泄露答辩内容、评议意见、投票结果。

6.健全评价机制,强化信用管理。职称评审工作质量,纳入二级单位及负责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视情节由校领导或所在单位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列入学术评审失信名单,5年内不得参与全校各类职称评审、项目评审、评优评先工作;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给予纪律处理。

7.整治不实舆情,维护评审秩序。严禁在微信群、QQ群、网络平台传播小道消息、散布不实言论,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诋毁中伤其他申报人员。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对恶意举报、造谣滋事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实名举报线索,依规优先核查,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8.强化全程监督,严肃执纪问责。职称评审工作全过程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各二级纪检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提醒所在单位教职工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纪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嵌入式监督,随机抽查基层推荐工作全过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373-3040709

来访地址:办公楼711室


中共河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河南科技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6年11月3日

(初审/朱佳音 复审/李岩 终审/张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