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教研室:
学生评教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评教结果是学校与教师掌握教学情况、持续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河南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校发字〔2024〕69 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网上评教(以下简称“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全体本科学生。
二、时间安排
1.学生评教阶段
本学期学生评教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第九周(2025年10月27日-11月2日)。多位教师上同一门课程的,仅对已完成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暂不评价未完成授课的教师。
第二阶段:第十六周(2025年12月15日-12月21日)。
2.学生评教成绩统计阶段
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9日,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学生评教分数进行统计,并将学生评教分数和督导听课分数汇总后,反馈至学院和直属教研室。
三、组织实施
1.各学院应加强组织宣传,强化师生对评教工作的重视程度与参与意识。各学院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核实参评课程信息,切实提升每门课程的学生参评率。
2.各学院要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评价,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地评价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坚决杜绝代评、代填等违规现象。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直属教研室要重视评教工作,充分调动师生的教学参与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性,引导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作出客观合理的评价。
2.全校本科学生均须按时参加评教。评教期间教学评价系统全天开放,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按评教流程和要求及时上网完成评教任务(具体流程与要求详见附件)。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与教学质量评价科联系。逾期后教学评价系统将自动关闭。
3.网上评教采用匿名评价,教师无法查阅参评学生的个人信息,请学生秉持客观、公正、文明的原则参与评教,认真填写评价内容,并积极为任课教师提供建设性意见与改进建议。
4.参评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教过程或诱导评教结果。若发现此类违规情况,经核实无误后,该教师本学期评教成绩作废,并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373-3693011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流程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撰稿/田峰 初审/董玉萍 复审/张涛 终审/孔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