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全方位监控教学过程,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持续改进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听课制度》(校发字〔2019〕12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听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学时
按照《河南科技学院听课制度》要求,每学期听课应达到规定听课次数。校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每人至少听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人听课不少于4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处、实验管理中心、校工会、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听课不少于2次。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听课不少于4次,系、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辅导员听课不少于2次。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听课次数要求见附件1。
二、听课时间
每学期教学周。本学期听课完成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请根据教学进程合理分配听课时间。
三、听课要求及检查内容
1.听课范围及听课要求按照《听课制度》第三条、第四条执行。
2.听课结束请及时填写《听课记录评议表》,《听课记录评议表》可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3.课程表可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和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具体查询办法见附件2)。
四、听课组织、信息收集和公布
1.校领导听课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组织,《听课记录评议表》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收集、汇总。
2.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处、实验管理中心、校工会、校团委等职能部门听课由本部门负责,每月1日将上月《听课记录评议表》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3.各学院党政负责人、系、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辅导员的听课由各学院负责,每月1日将学院处级干部上月《听课记录评议表》复印件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4.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汇总公布校、处级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每月初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网站进行滚动更新,请校领导、处级领导干部及时登录查看个人听课情况。各学院公布本学院听课情况。
五、听课信息的反馈和改进
根据《听课制度》第五条要求,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听课中发现的和学院反馈的问题进行汇总,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学院。由相关部门和学院落实、解决和持续改进。
负责人:张玮,联系电话:3040213。
附件1:校领导、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听课学时要求
附件2:教学安排查询流程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