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科技局安排部署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技实力雄厚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
2. 拥有改革意识强、敢于创新、高效精干、科学化管理的领导班子,有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
3. 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在本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4. 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和工艺设备;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5. 具有良好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
6. 所属领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所属产业领域有国家许可或者资质要求的,应当取得证书,属于能源、化工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应当有环保合格证明;
二、申报指标分配
我校限报2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申报程序
1.校内单位推荐。分为两个阶段:(1)校内预报名阶段。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请各申报单位据实填报《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附件1)内容,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904房间)。(2)学校评审。学校根据预报名情况,依照公开透明、学科兼顾均衡发展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报请校领导同意后择优推荐并进行公示。
2.申报材料整理。拟推荐单位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整理汇总相关材料。所有材料按照目录、申请书、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材料书籍式装订,在书脊上需注明“新乡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单位名称 2025年”),一式四份。同时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yc#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纸质版材料报送行政楼904房间。
3. 申报材料报送。申请材料经实验室与设备处审核后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蛟 联系电话: 304074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9月25日
(撰文 唐蛟 初审/邓晓英 复审/马晶晶 终审/李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