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城镇燃气安全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实验室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组织开展实验室燃气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范围
各学院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气的教学、科研实验室,重点包括化学、生物、材料、食品等涉及燃气设备的实验室。
二、自查内容
1.气瓶及燃气设备管理:检查气瓶来源是否合法;检查减压阀、连接软管等配件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老化、龟裂现象;检查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
2.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制定燃气泄漏应急预案。
3.人员培训与操作规范:实验过程中是否有人值守;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三、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各学院组织实验室对照文件要求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
2.整改阶段(2025年5月7日-5月9日)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短期无法整改的需制定整改计划并报备。
3.材料报送(2025年5月9日前)
提交《实验室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报告》(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的纸质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邮箱:syc@hist.edu.cn)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2.落实整改闭环,对隐患实行销号管理,未整改到位不得继续使用。
3.强化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燃气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5月7日
(初审/李京辉 复审/葛亚明 终审/李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