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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30日 16: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国庆节将至,为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师生生命安全与校园平安稳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假期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要求

1.各单位要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2.明确假期本单位实验室开放运行情况和开展实验情况,核实假期进入实验室人员准入资格获取、拟开展危险实验的风险评估及安全责任落实、应急预案等。

3.切实加强对化学、生物、辐射、机电、特种设备、常规冷热设备与危险废物等实验室危险源的规范化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各实验室要持续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实验室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清除与实验无关的杂物、设备等,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及水、电、气及门窗等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假期开放实验室做好备案工作

1.假期原则上不开展实验,确因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的实验室,应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经课题组负责人同意,报学院审批;如确需开展,需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按规定安排老师值班值守。

2.假期期间学生开展实验活动须有教师值班管理;实验内容须进行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并有导师或相关实验人员对其进行指导,且至少两人同时在场。

3.学院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到假期值班工作内容当中,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各实验室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一旦遇有紧急情况、突发事件,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处置措施、妥善应对并及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报告,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三、假期期间不开放实验室管理要求

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气瓶确保总阀门关闭,实验材料及药品试剂归类妥善存放,门窗锁好;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值班人员做好巡查记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30日

(初审/李京辉 复审/马晶晶 终审/李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