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前期资产清查摸底试点核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国有资产盘活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25〕127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内容
请各相关单位(校长办公室、财务处、资产处、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聚焦前期省级国有资产清查摸底试点核查阶段发现的六大类典型问题,认真开展重点查摆、自查自纠,具体如下:
(一)资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
(二)未如实上报低效国有资产。
(三)未履行审批程序出租资产、对外投资。
(四)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或上缴不及时,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或纳入单位预算。
(五)未按规定配置、处置资产。
(六)基础管理不规范。
二、工作步骤
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6月至8月,分为单位自查、重点抽查等阶段。
(一)单位自查(2025年6月11日至6月16日)
各相关单位结合前期低效国有资产清查摸底情况和日常管理工作,对照以上六大类突出问题逐一进行自查,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填报《河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自查问题和整改明细台账》(详见附件1),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于6月16日前报资产处审核汇总。
(二)重点抽查(2025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主管单位结合各部门上报的审查问题和整改情况,选取部分部门和单位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任务分工,认真部署相关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以上问题制定详细的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对于自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确保国有资产底数清晰、管理规范。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部门(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自查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资产处联系。
联 系 人:秦兢 魏振东
联系方式:3040146
附件:河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自查问题和整改台账
资产处
2025年6月11日
(初审/秦兢 复审/刘弘 终审/马新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