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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通知

2025年06月12日 18:53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包括我校所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类别)。校内导师面向全校进行,校外兼职导师遴选以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为主,行业导师一般应来自学位点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的生产、研发和管理一线。确有需要的学院可以面向校外遴选非行业导师,遴选数量不超过本次校内导师遴选数量的三分之一。

二、遴选条件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校发字〔2025〕4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校发字〔2023〕25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管理办法》(见附件1、2、3)的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导师资格遴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即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年龄应在当年招收的研究生培养年限期满后,一般不超过60周岁,校外行业导师选聘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申请人年龄计算均截止招生当年8月31日。申请人为国家级人才、中原学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特殊引进人才等,经学院研究同意,研究生处审核可放宽年龄限制。新入职的博士,职称按学校政策规定内聘级别对待,科研经费可以按学校引进时协议确定的当年科研启动经费额度进行审核。校外行业导师遴选重点突出实践水平和业务成绩,放宽学术成果、职称要求。

硕士生导师资格的近三年科研业绩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今。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请

参加导师任职资格遴选者,填写《河南科技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表见附件4、5),同时提供与该表相对应的本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论文、成果、专利证书、科研经费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科研经费证明应提供财务系统账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新入职博士科研启动费尚未到账的,可用立项通知文件、入职协议或人事处出具的科研启动费说明等进行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请于6月22日前提交至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

2.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学科专业相关负责人对申请人导师资格和招生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结合本单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及导师队伍发展需要,形成审核意见。

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通过本单位导师资格遴选的人员信息及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处学位科。

提交材料包括:

(1)《申请表》纸质版(需签字并加盖公章)及word电子版各1份,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

(2)《二级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版(需签字并加盖公章)word电子版各1份。

3.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研究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审核后,将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通过的导师资格遴选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并投票表决,投票应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由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获得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审核。

4. 导师任职资格的确定。

研究生处将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后报学校研究确定,下文公布并颁发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证书。

四、说明

(一)本次硕士生导师资格遴选要坚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科实际需要对申请人进行遴选和审核。每位申请人原则上一次只能申请一个学科专业的导师资格。

(二)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按一级学科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按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申报。允许跨学科申报,但申报导师资格所属的学科专业必须与申请人所从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相一致。跨学院建设的学位点,申请者向学位点所在学院提交材料并审核。

(三)校外兼职指导教师(主要指行业导师)的选聘应与本单位研究生实践培养基地、学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相结合,合理分配遴选指标,通过导师遴选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地、校企、校所及校校合作。

研究生处联系人:聂老师(学位科);电话:3693027(学位科)

办公地址:行政楼302房间。

附件:1. 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

2. 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

3. 河南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管理办法

4. 河南科技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

5. 河南科技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简况表

6. 河南科技学院申请硕士生行业导师简况表

7. 二级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5年6月10日

(初审/聂艳玲 复审/朱宏 终审/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