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科技小院建设,更好地发挥科技小院在研究生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作用,决定对我校确定的科技小院和科技小院集群开展自评及总结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4年学校立项支持建设,并推荐申报三部委科技小院的54个科技小院和3个科技小院集群。(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组织各个科技小院首席专家对照《科技小院建设质量要求与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认真开展自评,填写《建设质量自评表》(附件3),各学院研究生教学负责人组织汇总填写《2024年科技小院自评估汇总表》(附件4),并推荐1-3个建设成效突出的优秀小院。请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24年科技小院自评估汇总表》和推荐优秀科技小院的《建设质量自评表》提交至研究处培养科。
三、评价结果运用
学校将对建设成效突出的优秀科技小院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建设成效差的科技小院给予警示提醒,今后连续自评不合格或不达标的科技小院,将予以取消。
研究生处联系人:王廷雨 裴莺莺3040873
研究生处
2025年4月25日
(初审/王廷雨 复审/赵新亮 终审/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