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系统地把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升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发挥优秀心理回访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面向各学院开展2025级学生心理测评回访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在2025级学生心理状况回访工作中形成的《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心理状况回访表》及相关回访材料。
二、活动时间
10月30日-11月7日
三、评选内容与流程
1.评选标准
优秀案例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①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心理状况回访材料;
②回访信息收集全面、准确,内容翔实;
③结合学生学习生活状况与心理测评记录,多维度综合评估;
④风险等级认定合理,评估过程科学规范;
⑤后续干预措施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及借鉴意义。
具体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学生心理状况回访优秀案例评分标准》。
2.评选流程
①材料提交: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心理状况回访表》及《回访结果汇总表》的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中心624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xlzx#hist.edu.cn(发送时#改为@);
②样本抽取: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将从各学院所提交的全部回访材料中,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案例作为参评样本;
③组织评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依据评选标准对提交材料进行统一评审;
④表彰公示:评审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对获评的优秀案例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通报表彰及宣传推广。
四、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危机学生回访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积极参与本次心理状况回访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2.确保回访信息真实准确、评估过程客观严谨,将本次优秀案例评选作为检验和提升危机识别能力的重要环节之一,切实发挥其在心理危机早期识别与预防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联系人:杜鹏飞 联系电话:3040125
附件:学生心理状况回访优秀案例评分标准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撰稿/杜鹏飞 初审/张华永 复审/王永铎 终审/冀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