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202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和《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提升育人实效,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不断推进辅导员队伍内涵建设,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切实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学院(书院)副书记和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
二、活动时间
2025年7月9日——2025年8月27日
三、论文要求
(一)内容要求
1.论文选题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202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等,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增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提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等实施策略路径方法等进行研究,提倡实证研究。
2.论文应围绕选题,观点正确、主题鲜明,有较强的学术价值或实践价值,字数不少于3000字。
3.2025年度个人或集体(第一作者需为申报单位)完成的公开发表或者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学位论文不参与评选。
4.论文要有所创新,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知网查重结果不得超过20%。
(二)格式要求
1.论文题目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作者单位姓名为仿宋GB2312四号,摘要、关键词为仿宋GB2312小四号。正文为仿宋GB2312四号,其中一级标题、二级标题加粗,参考文献为仿宋GB2312小四号。默认页边距,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页码在页脚中间。
2.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四、评选结果
本次评选活动,辅导员优秀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评选结束,按照论文所发表期刊的级别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把此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作为提升辅导员能力素养的重要抓手,作为学院学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机遇,精心安排部署,严格审核评估,择优推荐。
2.辅导员优秀论文由各学院、书院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各学院、书院需对提交的论文进行初评,每个学院、书院至少推荐1篇论文。
六、申报方式
各学院、书院要精心组织,动员辅导员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8月27日前将符合评选要求的优秀论文汇总表、申报表(见附件)、论文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gongqiyang66#163.com(发送时,将#替换为@),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龚颀杨,联系电话:0373-3040812
附件1:优秀论文申报表
附件2:优秀论文汇总表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25年7月9日
(初审/龚颀扬 复审/邵帅 冯岩 终审/郭建勋 冀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