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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季、高考季”重点时段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5年05月21日 09:47  (点击次数:

各学院、书院:

为做好“毕业季、高考季”重点时段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季”文明离校教育

在毕业生离校之际,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和就业、职业生涯引导,帮助毕业生坚定理想信念,以积极的心态迎接各种挑战;助力毕业生扬帆逐梦,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奔赴下一个人生目标。

1.铭记师恩、感恩同窗、帮助学弟学妹,传承荣校爱校精神。

2.严守校规、遵守校纪,自觉维护校园文明环境秩序,爱护学校公共设施;自觉做到不酗酒、不侵扰他人、不乱扔杂物等。

3.按照学校、学院的组织安排,认真配合办理好各项离校手续,如期履行助学贷款合同,按时清还图书馆借书等,做到诚信离校。

4.自觉担当尽责,将个人理想追求与国家发展需求相结合,将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与国家民族事业发展相结合,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积极参加选调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入伍等基层服务项目,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5. 积极主动从学校、学院、老师等处获取各种就业信息,寻求就业机会,在离校前找到心仪的岗位。

6.加强自我防范,认真辨别社会和网络就业信息的真伪,注意防范求职招聘陷阱、网络诈骗和非法传销。

7.客观自我分析,明晰个人职业发展路径,在就业、二战、公考等选择中做出理性决策,逐步实现“就业、择业、理想职业”的职业发展目标。

二、开展“高考季”诚信考试教育

1.加强纪律教育和法治教育

(1)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治观念。

(2)要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

(3)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准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退出考试的,可以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增强校园环境治理意识

(1)要增强校园环境治理意识,发现不明身份人员进校张贴广告、散发材料、串通作弊的,或者校园内及周边兜售作弊器材、招募抢手、组织替考、非法助考等广告信息的,应及时清查。

(2)对发现的涉考作弊线索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对涉嫌犯罪的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强化程序管理

(1)高考期间,要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

(2)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学生,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所在学院、书院主要领导审核把关。

(3)无故未在校的学生,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的学生,要深查细究,直至查清。

(4)在校外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清点核查。

三、强化重点时段校园安全教育

1.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要通过主题班会、网络宣传等多种途径,加强学生法治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一是自觉防范和抵御邪教组织的渗透和诱惑、坚决抵制校园内任何形式的邪教活动。

二是遵守宿舍管理办法。不酗酒、不晚归迟归、禁止夜不归宿,遵守宿舍作息制度,不扰乱他人;不在宿舍抽烟、使用明火、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存放电动车电池或给其充电等,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是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强化学生安全出行意识。

四是班级、学生社团、个人等不得私自组织或配合旅游团体组织学生开展集体外出、旅游活动,不得组织或参与非组织规模性聚集活动,避免引发财产纠纷、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社会治安风险。

五是严格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和道德公约,健康文明上网,遵守网络道德,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上发布非法言论;不制作、传播、转发、跟评极易引发非组织规模性聚集活动的相关视频、图文等。

2.切实关心关爱学生

要主动深入宿舍,了解、关心留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妥善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保障假期学生学习生活需求。

3.落实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备案制度

要落实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学生假期动向清单,做好学生离校时间、事由、行程目的地、家长是否知情等信息登记备案;假期结束后,及时与未按时返校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未返校原因并持续关注,直至学生安全返校;按时完成学生离校动向日报告制度。

4.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

根据《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24]125号),各教学单位要通过日常教育和提醒,教育、引导学生按划定区域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车辆停放不得影响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和其他车辆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严管路段、人行斑马线、草坪、燃气管道等禁停区域停放,禁止在建筑物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禁止搭乘电梯上下楼。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生的教育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确需请假的,坚持谁批准、谁负责,防范出现学生安全事件。

2.要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大情况时,快速反应、妥善应对。

3.要及时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并切实做好校园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如有问题及时上报。

4.各学院、书院请于2025年6月10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纸质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中心A105房间。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5年5月21

(初审/邢晓辉 复审/冯岩 终审/冀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