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弘扬我校受资助学生诚信励志的优良品德和自立自强的进取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子积极向上、奋发成才,学校将在2025届毕业生中开展“资助之光”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食品学院
三、评选条件
(一)受资助经历
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为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入伍学费代偿等资助。
(二)事迹突出
在学业、公益、社会实践、就业升学、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
1.升学类:专科毕业生被“双一流”高校录取为本科学生,本科毕业生被“双一流”高校或国际知名院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被“双一流”高校或国际知名院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2.就业与创业类:入职大型企业、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自己创业开办公司。
3.创新创业大赛与学科竞赛类:在我校学习期间参加国家“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比赛以及其它学科类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4.特殊贡献类:在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社会公益等领域有突出贡献,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或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良好反响。
四、评选流程
1.各学院、书院按“升学类”“就业与创业类”“创新创业大赛与学科竞赛类”“特殊贡献类”各推荐1名候选人,纸质版材料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一式两份)交至食品学院二楼208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254614635@ qq.com。
2.评审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5日,对评选出“升学类”“就业与创业类”“创新创业大赛与学科竞赛类”“特殊贡献类”各前10名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双湖资助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宣传。
五、有关要求
1.事迹材料推荐表(1000字以内,附高清照片1张)
2.佐证材料复印件(录取通知、获奖证书、聘书、媒体报道等)
联系人:李晨辉 联系电话:0373-3040431
附:1.《XX学院2025年“资助之光”推荐表》
2.《事迹材料推荐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食品学院
2025年4月28日
(初审/李培善 复审/杨永生 终审/冀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