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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20日 18:26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发挥科技对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遴选推介2026年度河南省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重大引领性技术,并按照有关要求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主导品种

主要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饲草、畜禽、水产及重要名特优新品种等,具有增产潜力大、适应性广、抗性强、品质优、产量高等特点。

(二)主推技术

1. 农作物综合栽培技术及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

2. 畜禽水产科学繁育、饲养及疫病综合防治技术;

3. 重要名特优新品种的种养技术;

4. 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与农产品加工储运等农业产业化关键技术;

5. 有利于农业防灾减灾、耕地质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的先进适用技术。

(三)重大引领性技术

重大引领性技术是主推技术的前导性技术,重点推荐高效种养、生物育种、耕地保护与利用、防灾减灾、设施与智能装备、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资源环境、精深加工、绿色低碳等领域技术。

二、推荐条件

(一)品种(配套系)须经全国或省级品种审定(登记)机构审定(登记)。优先推荐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品种权的农作物品种。

(二)技术要点、操作规范和适宜区域清晰,须经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试验示范,涉及的投入品、装备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优先推荐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四良”融合的集成技术。

(三)知识产权清晰。

(四)推荐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应具有较大的应用区域和规模且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在增产、提质、增效等方面潜力大,应用效果好;推荐的重大引领性技术应在一定区域示范应用中取得明显成效,具有重大引领作用和发展潜力。

(五)在应用过程中得到用户、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或地方政府的充分认可。

(六)在相应技术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代表轻简化、机械化、可持续的先进农业技术发展方向,适应产业规模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需要。

(七)已经推介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3年内再次推荐,应在条件(四)和(五)方面取得重大应用进展。

三、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的品种和技术原则上各不超过5项,重大引领性技术原则上不超过2项;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每个体系可推荐品种和技术各2项,推荐重大引领性技术1项。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单位推荐函1份。内容包括审核推荐情况、推荐数量,并注明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电话(座机、手机)等信息。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荐函须由首席科学家签名。

(二)《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农作物)申报表》(附件1)、《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畜禽水产)申报表》(附件2)各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品种审定、鉴定、登记等证明文件,获奖证书,种子、种苗及品种产出商品图片(图片大小不低于1.0 M),品种推广应用规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2026年度农业主推技术介绍材料(模板)》(附件3)、2026年度农业重大引领性技术介绍材料(模板)(附件4),材料字数不超过5000字,插入3—5幅有助于理解该项技术的高清图片(图片大小不低于1.0 M),并附图注。同时提供知识产权、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技术推广应用规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单列为一个PDF文档,与技术介绍材料一并提交。

(四)《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农作物)汇总表》(附件5)、《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畜禽水产)汇总表》(附件6)、《2026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汇总表》(附件7)、《2026年度农业重大引领性技术推荐汇总表》各1份,由二级学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五)以上材料均须报送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包括:推荐函盖章PDF、附件1—4盖章纸质版和Word版、附件5—8盖章纸质版和Excel版、证明材料纸质版和PDF版),于10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kjc#hist.edu.cn(发送时请将#改为@),逾期不予受理。

(六)省厅根据材料报送适时组织遴选,遴选推荐至农业农村部的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重大引领性技术申报单位应于11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录入“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重大引领性技术管理系统”(网址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技术(品种)持有者对所提交的技术(品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证明文件的出具单位(机构)应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推荐品种2023年和2024年生产应用面积(规模)数据应与种业信息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相符。

(二)主导品种应列出主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推技术、重大引领性技术应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推荐的重大引领性技术应有配套的试验示范场所和经费支持,能够组织开展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等任务。

(三)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荐工作由体系首席科学家牵头开展,由首席科学家所在单位组织报送。

(四)同一品种、技术严格按照单一渠道推荐;同一技术不得同时申报主推技术和重大引领性技术;往年已经入选主推技术的,不得推荐为重大引领性技术。

(五)强化科研诚信与监督。对存在材料夸大应用效果,提供虚假数据、虚假证明、虚假合同等虚假材料,打招呼、请托等行为,技术内容包含特定商品品牌投入品以及知识产权权属不清、职务发明权属不清等情形的,不予推介,并视情形轻重给予约谈、通报、列入科研失信档案等处理。

(六)未按上述要求申报推荐和提供材料的,不予推介。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昊 郭敬

联系电话:3693346 3693603

附件:1.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农作物)申报表

2.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畜禽水产)申报表

3.2026年度农业主推技术介绍材料(模板)

4.2026年度农业重大引领性技术介绍材料(模板)

5.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农作物)汇总表

6.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畜禽水产)汇总表

7.2026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汇总表

8.2026年度农业重大引领性技术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10月20日

(初审/郭敬 复审/余昊 终审/刘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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