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流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发字〔2023〕59号)精神,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全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一流本科课程,特对2020年以来立项的省级和校级一流课程开展验收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以来立项的省级、校级各类一流本科课程。
二、验收程序
(一)验收材料
1.《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考核申报书》。
2.线上课程、混合式课程需另外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同时需提供有效链接网址(如需登录,请注明访问用户名及密码,确保能够正常登录访问)。
3.附件中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教学单位审核
教学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单位考核材料严格审核,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考核材料是否有政治性错误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可靠;
3.课程负责人、成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研究计划一致。
4.各单位要以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为目标,坚持“以本为本”,突出课程“两性一度”,建设一批师资雄厚、特色鲜明、内容全面、方法新颖、互动性强的五大类“金课”。以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带动教师积极性,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提高教师授课技能。
(三)验收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于10月30日前完成初审,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南科技学院各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纸质版1份盖章,装订成册装入文件袋,封面粘贴申报书首页),以及全套材料电子版交教务处407室,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省级/校级+课程类型+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同一门课程获得多种类型认定的,课程负责人可选择其中一种类型进行考核,并在汇总表中备注说明。联系人:龚婷,电话:3040579。
(四)组织评审与待遇
1.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课程评审验收,评审标准依据教育部“五类金课”评审标准。
2.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通过”“不通过”四个档次;其中省级、校级验收认定优秀课程门数均不超过10门。
3.获得“合格”以上档次的课程,在实施当学期获得课时奖励系数(不包括实验学时),计入学期教学工作量。奖励系数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流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
4.验收通过的课程颁发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验收为一流课程终结性验收。
(二)未提交考核材料的,均按考核“不通过”处理,课程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省级及以上教学工程项目。
附件:
1.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材料
2.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材料
3.河南科技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课程中心)
2025年9月18日
(初审/龚婷 复审/苏喜庆 终审/杨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