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更好的服务教学科研工作,助推学科建设和高质量内涵发展,依据《河南科技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校发字〔2023〕58号)、《河南科技学院教学类实验室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23〕77号)、《河南科技学院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23〕79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调整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内设机构及人员配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内设机构调整
根据《关于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校发字〔2024〕10号):(1)对已经设置的教研室可进行变更或撤销,不能新增;(2)教学类实验室可进行新增、变更或撤销;(3)对已经设置的研究室(中心)可进行变更或撤销,不能新增。
二、人员调整配备
根据《关于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校发字〔2024〕10号)和这次拟调整的机构情况,分别对教研室、教学类实验室、研究室(中心)、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和学校重点发展平台进行人员调整配备。
三、工作程序
二级学院在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条件、程序推荐研究基础上,将内设机构调整汇总表(附件1)、人员调整配备汇总表(附件2、附件3)分别报送归口部门审核,归口部门审核后报人事处汇总后,提交机构设置领导小组研究。
教研室调整及人员配备归口部门是教务处,教学类实验室、研究室、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和学校重点发展平台的调整及人员配备归口部门是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本通知涉及的相关文件请各单位自行在学校OA系统查阅。
特别提醒:仅报送发生变化的内设机构或人员,不变化的无需报送。
四、报送要求
5月7日下午6点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U盘拷贝)提交至归口部门,归口部门及时将审核后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U盘拷贝)提交至人事处602室人事科。
由于工作需要,这次调整时间安排紧凑,请相关单位按时完成工作。
教务处联系人:黄文 联系电话:304024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邓晓英 联系电话:3040946
人事处联系人:张向乐常亚飞 联系电话:3040777
(初审/常亚飞 复审/张向乐 终审/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