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校发字〔2025〕65号),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地采集学校相关办学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状况,确保对外公布和内部使用数据的一致性与可靠性,为学校规划编制、管理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统计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宋亚伟 阚云超
副组长:王庆兵 刘全永 胡铁柱 王洪亮 马金友(常务)
丁 轲 王莉华 乐玉忠
成 员:熊仁杰 余 鹏 张永波 赵 颖 刘 刚
杨宾峰 刘润强 冀红举 李 波 张忠迪
马新岭 刘明鹏 刘克平 冯 霞 李勇超
李 刚 赵 坤 肖文显 王吉田 张 翼
高 泳 吴艳兵 孙敬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办公室主任由赵颖兼任,负责日常协调与工作推进。
三、任务分工
(一)任务分工
根据统计报表内容,将具体任务分解至各相关单位,详见《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任务分解表》(附件1)和《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重点指标原始台账任务分解表》(附件2)。发展规划处负责最终数据的汇总、校验及上报。
填报内容包括:《河南科技学院统计表》(附件5),《河南科技学院校区统计表》(附件6),占地和校舍产权证及台账佐证材料(附件7),教职工台账及佐证材料(附件8)等。教职工花名册格式参见《花名册模版》(附件9),填制方法参见《制表填表说明》(附件10)。相关指标解释参见《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11)。
(二)有关说明
统计数据分为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初(9月1日起)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年龄以9月1日(不含9月1日)满周岁计算。如17岁以下是指截至9月1日不满18周岁。
招生数是指实际招收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的新生数。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任务分配
9月19日前,发展规划处完成统计任务的具体分配。
(二)数据采集与填报
9月24日至9月30日,各相关单位依据任务分工完成数据采集与初步填报。
(三)数据汇总与审核
10月9日至10月17日,发展规划处集中进行数据的审核、汇总、录入、校验与反馈。
(四)校领导审阅
10月20日至10月24日,提交校领导审阅并核准最终报表。
(五)网上填报
10月27日至10月31日,发展规划处完成网上填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数据是国家监测学校办学条件和进行评估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报表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虚报、瞒报、误报、迟报。
(二)精心组织,明确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报送材料。统计工作实行“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必要时相关单位要对所填报的数据进行解释说明。各单位负责人为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需对本单位填报的每一项数据负责,确认无误后填写《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审核表》(附件3)。各单位采集的原始数据自行备份存档。
为确保工作顺畅,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提交《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
六、提交的材料
1.9月22日下午16点前,各相关单位提交《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通过广讯通发送至发展规划处何玉香老师。
2.9月30日前,各相关单位提交《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任务分解表》(附件1)相应的统计报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重点指标原始台账任务分解表》(附件2)相应的统计报表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审核表》(附件3)的纸质版(签字盖章)。
联 系 人:王 魁 谢香波 何玉香
联系电话:3693240
联系地址:行政楼510室
附件:1.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任务分解表
2.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重点指标原始台账任务分解表
3.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审核表
4.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工作信息登记表
5.河南科技学院统计表
6.河南科技学院校区统计表
7.占地和校舍产权证及台账佐证材料
8.教职工台账及佐证材料
9.花名册模版
10.制表填表说明
11.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发展规划处
2025年9月22日
(初审/谢香波 复审/王魁 终审/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