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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清理楼宇屋顶杂物的通知

2025年09月27日 14:39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近日,新乡市环境保护及市政管理部门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校内部分楼宇(含教学、实验、办公、公寓等)屋顶存在堆放杂物问题,要求学校尽快整改。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乡市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30日前对存放在各楼宇屋顶的待报废资产设备、盆栽花草以及其他各类物品进行集中清理。逾期未清理的,将由后勤服务中心按废弃物进行统一清理。今后,各单位一律不得在校内楼宇屋顶再次搭建简易棚、存放杂物。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5年9月27日

(撰稿/牛李臣  初审/雷晓隆  复审/成继福  终审/高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