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通过各种方式,认真做好2025年毕业生党员离校集中党性教育工作,确保全覆盖,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普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重点是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到“三新组织”就业的党员、出国(境)党员,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
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在毕业生党员中集中开展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活动,引导全体毕业生党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践行“百农精神”,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通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上一堂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作出一份承诺等活动为抓手,将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抓严做实,进一步把好学生党员的“出口关”。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滞留党员”“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明确告知党员《条例》和《党章》关于自行脱党的有关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向毕业生党员讲明离校后转移组织关系应该注意什么,应该怎么做,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及入党材料检查归档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材料
离校前,各二级党组织应指定专人对所有毕业生党员材料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确保规范完整。检查无误后,将党员材料密封,要注意做好转接过程中的登记备案工作。
根据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教育、管理及考察情况和实际需要,可由所在党支部做好组织鉴定,(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二是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经二级学院党组织盖章后,放入党员档案。预备党员后期转正工作应由组织关系接收的党组织接续完成,各二级学院党组织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毕业生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材料
对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和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毕业生,由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等材料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工作
(一)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要点
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在离校后原则上应当转出。全国范围内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之间,可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实现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系统管理员需核实维护好党员信息并在系统内转出,同时仍为有需要的党员提供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从系统内导出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转接的介绍信回执应留底备存,并在系统内进行办结,切勿随意在系统中删除党员信息来代表组织关系转出已办结。介绍信编号方法参考附件2。
根据《条例》要求,“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督促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对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接收地党组织报到,并进行网上转接信息确认工作。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转接成功后,需及时向二级学院党组织进行反馈。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5年6月份。各二级学院党组织需填写《河南科技学院2025届毕业生党员名册》(见附件),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803室。
(二)毕业生党员转出去向
1.已落实工作单位或在国(境)内继续求学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2.就业或创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转入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所属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及居民身份证,转往实际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所属党组织。居住地为房屋租赁的,除以上证件外,同时还应当持房屋租赁证明前往相应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
(三)毕业生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
毕业后随即出国(境)继续学习深造的党员,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和出国(境)证明材料,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在组织部登记备案。二级学院党组织应做好出国(境)党员的行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将出国(境)党员编入支部,指定联系人,出国(境)前至少谈一次话,每季度至少与其联系一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应第一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按照《条例》的规定,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党委书记指导,副书记主抓,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负责,毕业生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配合,做到及时了解组织关系转移方法、流程和存在问题,切实为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困难的毕业生党员提供服务,确保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2.各二级学院党委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切实增强广大毕业生党员党性观念,6月初前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到文明、安全离校。
附件:1.河南科技学院2025届毕业生党员名册
2.河南科技学院2025届毕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方法
(初审/原国庆 复审/李鑫良 终审/熊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