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学生日常管理服务质量,落实省委巡视组有关辅导员数量不足问题的整改,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及校五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建议,进一步拓宽辅导员选用渠道,学校下发了《关于设立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的通知》(校发字[2019] 130号)文件。
近日,各学院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把选拔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落地落实。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选聘方案。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核等环节,从研究生、本科生中选拔出了26名优秀学生作为兼职辅导员,并报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备案。按照工作安排,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对学生兼职辅导员进行岗前系统培训,为确保下学期开学能够正式上岗打下基础。
近年来,学校党委围绕辅导员队伍建设,相继出台了《辅导员管理办法(修订)》《辅导员“一讲四促”活动实施方案》》《辅导员学习制度》《辅导员行为规范》《辅导员工作规程》《新进专业教师(硕士)从事兼职辅导员的规定》《关于设立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的通知》《关于青年教师兼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通知》《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机关干部联系学生班级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有效地缓解了我校辅导员队伍数量不足的问题。同时通过开展学工论坛、举办技能大赛、提高学位层次、加强学习培训等途径,促进了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管理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了学生成长成才。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