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师生员工向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志哀
2008年05月19日 00:19 hist (点击次数:)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根据国务院公告要求,5月19日14:28分,我校师生员工在电教综合楼前致远广场向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志哀,校党政领导、机关党总支全体干部职工及新科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师生7000余人参加志哀。全体师生员工肃立在广场上,向遇难同胞默哀三分钟。全校其他院系和单位师生员工在各党总支的组织带领下分别在操场、教室、东区未来大道等地点同时向遇难同胞志哀。按照要求,我校国旗降半旗向遇难同胞志哀。(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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