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家属区各住户:
根据《校内教职工住房采暖费、物业费收取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24﹞99号)文件精神,对于无法通过学校财务部门代扣代缴采暖费、物业费的房屋使用人,应及时缴纳相关费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时间
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
二、开停暖业务办理
如需办理开停暖业务(已停暖住户无需再次办理),请在交费截止日期前到后勤服务中心能源保障科(水电仓库)、建筑设施科(综合楼204室)登记办理,咨询电话:3040944、3040417。
三、收费标准
(一)学校按照住房建筑面积计算采暖费,并按采暖季一次性全部收取。采暖费的计算办法为:
采暖费(元/采暖季)=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90%×21(元/平方米·采暖季)。
(二)学校按照住房建筑面积计算物业费,并按自然年份一次性全部收取。物业费的计算办法为:
1.多层住房(六层及以下):物业费(元/年)=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3.6(元/平方米·年)
2.高层住房(六层以上):物业费(元/年)=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7.2(元/平方米·年)
四、交费方式
(一)对公转账
住户可以通过电脑网银网页或手机银行app转账至学校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账户,并在附言中写明“姓名+楼号”(非常重要)。
(二)综合事务科(综合楼202室)现场交费
现场可通过银行卡、现金、支付宝、微信4种支付方式办理交费手续,联系电话:3040100。
(三)银行账号
1.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河南科技学院
开户银行:建行新乡市洪门支行
账号:4100 1561 7100 5000 1172
2.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河南科技学院
开户银行:农行新乡县洪门支行
账号:1639 1201 0400 11141
逾期未交暖气费的住户将进行停暖,敬请大家相互转告!
后勤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3日
(撰稿/刘志强 初审/张红君 复审/王振县 终审/王吉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