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了更高效地开展院级督导工作,优化教学督导员结构,加强教学过程监控,不断提高我校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落实教学监控与反馈的关键环节,根据《河南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校发字〔2019〕106号)文件规定,结合《河南科技学院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质控字〔2023〕2 号)文件要求,现开展二级学院督导换届工作,各学院要加强对督导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做好督导员换届的审批和报备工作。
一、选聘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愿意为学校的教学工作贡献力量;
2.熟悉国家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熟悉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课堂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教学效果优秀;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教学督导职责,有较充裕的时间投入教学督导工作;
6.院级教学督导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低于45周岁,一般不超过70周岁;
7.现任院级督导员在履职认真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可连续聘任。
二、院级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根据《河南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校发字〔2019〕10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及推荐人数
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选聘一名院级教学督导员,在校本科生人数较多时可选聘两名院级教学督导员。
四、选聘程序
1.院级教学督导员在本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所在学院遴选确定,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审核,由院长聘任,聘期为两年;
2.根据《教学督导管理规定》要求,符合设置院级教学督导员的学院,学院对本院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加入校级督导队伍的老师,要及时提交申请表,进入审批流程;
3.各学院按照本通知关于教学督导人员的选聘条件,精心组织选拔,确保教学督导员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确定后的院级督导员名单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备案;
4.原院级教学督导员本人因退休、工作变动、身体情况等原因提出退出督导员队伍的老师,学院应及时将《退出申请》上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备案,并对提出申请的新的教学督导员的相关教学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完善申请表(见附件);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解聘。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
提交时间:2025年9月10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提交科室:教学监控与督导科(办公楼410室)。
联系电话:3040213
电子邮箱:zlk#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9月5日
(初审/孙福欣 复审/张涛 终审/孔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