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统一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数据采集时间
1.考核对象:我校现有39家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
2.数据采集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工作程序
1.材料填报。各参加考核的实验室根据建设运行情况,填写《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详见附件1),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审核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我校市级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进行审核后,将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及汇总表(详见附件2)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各实验室完成年度考核报告工作,并于2025年7月5日前,将各学院所属的市级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及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904房间),电子版同步报送至电子邮箱(syc#hist.edu.cn 发送时将“#”替换为“@”)。
2.对不提供年度考核报告的实验室,将根据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给予撤销处理。
联系人:唐蛟 联系电话:0373-304074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6月24日
(初审/唐蛟 复审/葛亚明 终审/李勇超)
附件:1.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模版
2.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