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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 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19日 08:4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响应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5〕499号)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就业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毕业生树立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的就业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规范的推荐遴选流程,发掘我校赴基层就业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毕业生典型,展现我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上的责任担当与奋斗风采。以典型引领激发全校学生投身基层、奉献社会的热情,同时为河南省教育厅后续遴选推荐优质候选人,切实推动我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推荐名额与类别

各学院需按以下类别完成推荐工作:

1.本专科毕业生:每学院推荐1人;

2.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每学院推荐1人。

已获得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的人员,不得重复推荐。各学院推荐毕业生经统一评选后,学校将推荐1名本专科毕业生和1名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进行上报。

三、奖励标准

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将每人获得人民币3万元(税前)奖励。奖励委员会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就业活动中对获奖人员予以奖励。

四、遴选条件

推荐的毕业生候选人需同时满足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河南省教育厅补充要求,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的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我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36个月)及以上,且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任职。“基层”范围包括:城乡基层(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中小企业,以及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等。

3.优先对象:优先推荐赴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领域就业的毕业生。

(二)“工作突出”补充条件

请各学院在推荐毕业生典型过程中,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文件规定基础上,“工作突出”指标同时参照如下要求:

(一)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如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巩固、服务乡村振兴、防汛抗旱、疫情防控、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主动承担重点难点任务,有效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展现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

(二)创新实践,示范引领: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或基层需求,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方法或模式,如创新农业技术推广路径、优化基层教学/医疗服务流程、搭建便民服务数字化平台等,为同类岗位或地区提供借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群众认可,口碑良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联系群众,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如就业帮扶、子女教育、养老医疗等),在基层干部群众中拥有较高认可度和良好口碑,相关事迹在当地有一定知晓度。

(四)宣传报道,社会肯定: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如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视台)有专题报道;或在省级及以上新闻网站、权威新媒体平台(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有深度报道或人物专访;报道发布后引发积极社会反响。

五、推荐材料要求

各学院需指导候选人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规范: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见附件1),需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候选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学院均需加盖公章。

(二)《“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见附件2),以第三人称撰写,重点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标题需凝练概括事迹核心,请勿添加图表。

(三)《“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高校毕业生)》(见附件3),学院需统一填写本单位推荐的本专科、硕士研究生候选人信息,加盖学院公章。

(四)支撑材料:

1.电子证件照1张(JPG格式,1寸,尺寸2.5*3.5cm,像素413*295)。

2.生活照1张(JPG格式,像素1600*900,需体现候选人在基层工作场景)。

3.获奖荣誉证书、宣传报道(含网址链接)、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

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按“推荐表-事迹材料-支撑材料”顺序装订)及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基层就业奖学(教)金推荐材料”,内含汇总表及各候选人单独文件夹,候选人文件夹以“姓名-学历层次”命名)。

六、报送安排

(一)报送分工

1.本专科毕业生材料:报送至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地址为实验楼A305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373-3040618。

2.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材料:报送至学校研究生处,地址为行政楼304,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373-3693238。

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对应接收部门邮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邮箱:jycy#hist.edu.cn;研究生处邮箱:13281591185#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

(二)截止时间

所有电子版材料需于2025年9月21日下午6:00前报送完毕,纸质版材料需于2025年9月22日上午11:00前报送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遴选:各学院需将推荐工作作为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的重要抓手,成立由院级领导牵头、学工办、教务办及专业教师组成的遴选小组,严格对照遴选条件审核候选人资质,确保推荐对象“优中选优”,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等问题。

(二)强化审核,落实责任: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学院需对候选人的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事迹真实性等进行全面核查,留存核查记录备查。若后续发现候选人存在材料造假等问题,将取消学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推荐过程中,各学院可结合候选人事迹,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主题班会等渠道,宣传基层就业典型的奋斗故事,引导在校学生树立“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就业理念。

(四)协同配合,高效推进:各学院需加强与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研究生处的沟通对接,及时反馈推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推荐流程顺畅有序。学校将在各学院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复核,择优向河南省教育厅报送候选人名单。

附件: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3.《“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高校毕业生)》

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研究生处

2025年9月19日

(初审/李昊 复审/李月涛 终审/冀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