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5〕4号)要求,为做好中原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思想理论、新闻舆论、出版传媒、文化艺术、国际传播、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等工作的专业人才可作为推荐对象。按理论、新闻、出版、文化艺术4个专业类别组织遴选。
(一)理论类。主要包括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研究机构、新闻出版单位、党政研究部门等单位中从事党的思想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阐释、宣传解读、推广普及,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大众化通俗化,以及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人才。
(二)新闻类。主要包括报社、通讯社、广播电视台、新闻性期刊、广电视听技术机构、新闻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单位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舆情研究、媒体运营、信息技术等工作的人才。
(三)出版类。主要包括图书出版、期刊出版、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数字出版、印刷发行、版权保护等单位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复制、发行、数字化、版权、经营管理、技术技能等工作的人才。
(四)文化艺术类。主要包括文联、作协、文艺院团、文化场馆、艺术院校(系)、文化研究机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播影视机构、旅游机构等单位及新的文艺组织和新的文艺群体中从事文化创作表演、研究评论、传承保护、创意设计、文旅融合、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工作的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要特别注重选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一线的专业人才,重点支持在专业领域潜心工作的优秀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在我省全职工作1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及港澳台地区专家在我省工作1年以上的,也可以申报。申报人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月1日,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原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
1.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风作风优良,德艺双馨。
2.专业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成果或重要业绩,为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特别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研究、中原文化与中原人文精神研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及文旅文创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高,社会影响较大。
3.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正高级职称。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
1.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作风优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较好发展潜力。
3.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及相当层次的人才不得申报中原文化领军人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三、推荐办法
各单位要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提出推荐人选。
四、推荐材料
各推荐单位需于2025年9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含人选产生程序、专家评议情况、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推荐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申报人选汇总表、简要情况表、基本情况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2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每位人选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胶钉(封皮使用皮纹蓝色精品纸)。推荐报告、汇总表、简要情况表、基本情况表以及申报书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处填写中共新乡市委宣传部。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标注页码);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或证明复印件;
3.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高宽比5:4);
4.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5.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论文的全文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7.在国际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9.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以上附件材料均需推荐单位签署材料是否属实,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杨运华 联系电话:3040313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工作的附件材料
党委宣传部
2025年9月5日
(初审/杨运华 复审/ 任贯中 复审/翟居怀 )